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
第四十一號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》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(wù)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于2024年12月25日通過,現(xiàn)予公布,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。
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
2024年12月25日
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
第四十一號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》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(wù)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于2024年12月25日通過,現(xiàn)予公布,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。
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
2024年12月25日
<上一篇:習近平就阿塞拜疆飛機失事向相關(guān)國家領(lǐng)導人致慰問電 | 下一篇: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(第四十二號)> |